之前,我被問到了一個問題。
一個,我從來都沒有想過的問題。
所以,我覺得很好玩。

喜歡一個人,需要什麼理由?
我在即時通上看到同學問我這一個問題的時候,呆住了。
真的呆住了。
喜歡一個人,還要理由?

「喜歡一個人,不需要理由。」我回。
「沒有理由要怎麼喜歡他?」他回。
「可是就是沒有理由的喜歡阿。」我
「為什麼沒有理由?」他
「不然你喜歡一個人的理由是什麼?」我
「我不知道所以才要問你阿。」他
「所以說你根本不知道阿,所以說喜歡是不需要理由的。」我
「……….」他
「是不是當所謂的理由消失了,你就不再喜歡那個人了?」我問,他沈默,然後下線。

看到他下陷了,我開始想,喜歡一個人真的需要理由嗎?
真的需要嗎?這是一種充要條件還是必要條件,還是充分且必要條件?
我想不透。
為什麼喜歡一個人還有有所謂的理由?我覺得迷惑。
喜歡就是喜歡上了,為什麼還要考慮這麼多?
為什麼要受這麼多的限制?
對不對。

就是喜歡,不然要怎樣?

所以,好好的揮灑青春,好好的去喜歡一個人吧,好好的喜歡一個人,你會發現世界變的不一樣。

所以。

那些關心你哪時有喜歡的對象的囉唆魔人閃邊。

星座專家去死。

戀愛學者去死。

鐵口直斷的算命師,一樣去死。

沒有人為了喜歡還要找理由,也沒有人為了喜歡還要顧慮這麼多。

喜歡,就是喜歡上了,有些事情,過一萬年還是不會改變。

Just Do It 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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